優惠一毫連鎖店蠱惑促銷

優惠一毫連鎖店蠱惑促銷

打折、特價向來是促銷不二法門,但兩名讀者分別向本報投訴,指連鎖店先抬高售價再減,假裝特價優惠作招徠;另有連鎖店推銷懷疑快將過期產品,讀者購買後無信心使用。

個案一:標價較官方價高30元

張小姐從雜誌得知L'OrealParis水感保濕面膜(HydraFreshWater-PlumpingMask)官方售價139元,於專門店及全線萬寧有售,去年底到萬寧上水店購買,發現面膜售166.9元,特價138.9元;因當天該店正價護膚品有75折優惠,故折實價125.2元。她向店員查詢,獲覆166.9元是面膜公價,「專門店都係賣139元,公價點會咁貴?」記者到萬寧大埔店問價,獲覆面膜特價後售138.9元。
萬寧指面膜正價及特價乃根據L'OrealParis建議,就店員錯誤回覆面膜公價表示歉意。
L'OrealParis回覆,面膜推出市場前曾定原價為169元,但該公司給予萬寧的建議零售價及最終公佈的零售價則是139元。該公司曾向萬寧了解,獲萬寧回覆可自行釐定更優惠售價。

個案二:質疑銷售將過期產品

2,000多元購買八件MIOGGI護膚產品,「推銷員話護膚品成份天然,最好兩年內用。」她回家細看護膚品,發現所有產品均是08年生產,部份生產日為1月,即今年1月到期。
屈臣氏澄清,產品有效使用期應為三年,因員工溝通誤會引起,已聯絡李小姐跟進事件。MIOGGI表示,職員推銷時指產品有效期為「兩至三年」,若產品存放得宜,有效期可達四年。本報再聯絡李小姐,她已無信心再使用這些護膚品,而屈臣氏已退回款項。
檔案編號:1204042、1221053

李小姐購買8件懷疑即將過期的護膚品。讀者提供圖片

學者意見:只減一毫屬價格訊息誤導

中文大學巿場學教授冼日明指,除管制行業如隧道等不能隨便加價,本港及外國並無法例限制零售市場格價,「你(公司)定得高有人肯買係你叻。」如果L'OrealParis面膜售價是139元,萬寧特價售138.9元只平一毫,「好似有優惠,實際上冇,可以話係價格訊息嘅誤導。」
而屈臣氏銷售懷疑快將過期產品,冼日明指售賣這些產品並無違法,「呢個係銷售道德嘅問題,零售店有責任話畀消費者知產品就到期。」他指消費者應提高意識,購物前要格價及留意產品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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