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香港市民大都相信中央07年承諾2017年和2020年可以實現雙普選,是真心誠意的,是確實會履行的普選時間表,而不是在「可以」中還包括「不可以」的意涵在內。假若大部份市民也相信上周曾特首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信誓旦旦地說,「普選,當然是真普選,沒有所謂的『假普選』這回事。」
那麼,我們應看到,現體制中有一個無法走向真普選的怪圈,這怪圈就是功能組別議席的存在。
真普選的含義,在國際人權公約中是清晰的,即一人一票的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功能組別的存在,涉及一人兩票或多票的不平等現象,不符合真普選的定義。就邏輯來說,基本法既稱「最終達至全體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那就意味原有的功能組別的存在並非普選,因此才需要予以改變。再從現實政治的實施來看,功能組別24席是少於5萬選民選出來的,其中有些更是無競爭對手地自動當選。功能組別的許多議員或是三點不露,或是多年不提一個質詢或動議,只為政府提案當舉手機器。他們的表現及缺乏民意代表性,完全放棄制衡政府的立會功能,在高鐵事件中已非常清楚。
因此,不廢除功能組別,就不可能有真普選。然而,基本法又規定,任何改變行政長官或立法會議員產生辦法的修改,都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立法會有半數議席是功能組別議員,其中大部份是由行業的利益集團壟斷的席位。他們會同意通過一個廢除他們政治特權的法案嗎?不要做夢了,世界上是沒有任何擁有權力的人會自己同意而不是被迫放棄權力的,更何況是政治特權。若他們不同意,廢除功能組別的政改提案,即使由政府提出亦不能通過,於是真普選也就無法實現。
要實行真普選,就要廢除功能組別,而廢除功能組別,就要由三分二立會多數通過;立會中有半數是功能組別議席,必力阻廢除他們特權的法案,於是這一政制設計就形成一個無法實現真普選的政治怪圈。
怎樣走出這個無法實現真普選的怪圈呢?一是修改基本法,政改方案毋須三分二立會多數通過。這樣的改法改制,會動搖人們對一國兩制信心。另一有效辦法是就「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實行全民公投。公投不同民調,民調是測試民意供當政者參考,公投卻是公民權力的行使。如公投結果是要廢除功能組別的話,功能組別議員不可能投票反對廢除功能組別的法案。
公投本不是甚麼了不起的事。許多國家的地方政府(如台灣的澎湖、美國的加州)都就地方事務進行公投。基本法雖沒有定下公投創制,但並不表示不能就香港內部事務進行公投。不過由於中央及港府反對公投,那麼泛民發動的五區總辭再補選,由於議題單一,也完全可以視之為「變相公投」。
變相公投,實在是要使香港走出不可能實現真普選這個怪圈的沒有辦法中的辦法。中央及港府若真心要實現真普選,那麼應支持這個有助走出怪圈的變相公投。否則,很難說他們說的真普選,不是要港人在怪圈中打轉的陷阱。
因泛民內的爭議,總辭公投最終沒有採納筆者曾建議的以鋼鐵團隊參與,在勝算上不能不讓人憂慮。但從另一角度來看,參與總辭與補選的議員、候選人的個人聲望不足,更可以凸顯這次的補選絕非取決於個人的民意支持度,而是取決於議題。議題很清楚:「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支持或反對這一議題的選民,一定要來投票。覺得香港有無普選,與自己無關,願意把命運交給別人宰制的,可以不必投票。不喜歡某一候選人的,可以在2012年選立會議員時不選他,但這一次仍請來就議題投下一票──關乎自己和下一代能否自主的一票,也是幫助宣稱要實現真普選的中央與特府走出怪圈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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