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商人 違法運防狼器2451支

內地商人 違法運防狼器2451支

【本報訊】內地運輸公司東主受託將一批共2,451支「防狼器」,出口到歐洲小國安道爾,因地址不對,整批貨退返港,遭海關開箱查驗,發現該批「防狼器」為受管制的電槍,市值約40萬元。東主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無牌經營槍械罪,暫委法官林嘉欣要求控方提供進一步資料,包括在安道爾藏有電槍是否違法,押後下周二判刑。

被退回港遭揭發

案情指,42歲被告何弘路是內地一運輸公司東主。他於08年7月11日僱用跨境運輸公司,將28箱涉案「防狼器」送到香港,再交FedEx運往位處法國與西班牙之間的小國安道爾。因地址有問題,整批貨被退回港。海關揭發為電槍,將被告拘捕。
辯方昨指,電槍在內地及安道爾可合法買賣,被告為內地居民,不懂香港法例,才誤墮法網。被告運貨只有3,000元酬勞,去年8月被捕還柙至今,望求輕判。
案件編號:DCCC95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