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街素有香港「平民夜總會」之稱,大牌檔、打冷店,深具地踎文化特色的美食共冶一爐,但食店阻街問題卻同時招致街坊不滿,商民間的矛盾由來已久。立法會議員指本港地區大多綜合商、住用途,此類矛盾常見;政府不能僅以執法行動遏止,應大膽放寬旅遊景點的食店戶外經營範圍,平衡監管。
廟街沿途不少食店吸引遊客及本地人光顧,同時帶旺附近商舖互依共存。但食店紛紛違例佔用店外行人路擴展營業範圍,衍生阻塞、環境衞生及噪音等問題,惹來街坊投訴,食物環境衞生署的遏抑行動一向採取突擊檢控。
讀者陳先生早前途經廟街與南京街交界的行人專用區時,碰巧食環署採取行動,「嗰陣係夜市,好多遊客食緊嘢,點知老闆趕收枱,佢哋被迫捧住碟椒鹽瀨尿蝦同西蘭花帶子繼續食,好狼狽!」他直言打擊行動不合時宜,破壞本港形象。「單靠打壓無用,人走咗咪又照開,不如劃定範圍畀佢哋合法經營,反而相安無事。」
食環署回覆,當晚確於上址採取突擊行動,檢控在行人路及馬路擴展經營範圍的食肆。根據紀錄,於09年下半年中,在上址一帶共進行23次突擊行動,同期檢控個案67宗。
申請露天座位極繁複
食肆可向食環署申請設置露天座位,申請人只須將申請書,連同露天座位設計圖則(須列明露天座位的範圍及面積)遞交該署,該署經諮詢地政總署、屋宇署、消防處、規劃署、民政事務總署及運輸署,確保符合土地使用、樓宇及消防安全、規劃、交通及衞生等準則,及於申請人辦妥相關發牌條件後,即可批准。
但08年1月至09年10月間的146宗申請中,食環署只批准43宗申請,不足三成。廟街一間食肆便曾於08年提出申請,但因未能符合相關部門規定而被否決,此後該處無其他食肆提出申請。
該區區議員葉傲冬坦言,08年申請被拒,其他食肆紛紛卻步。「食店都想合法經營,家嘗試只喺店前加多一行枱凳做生意,希望街坊慢慢接受。政府淨用檢控遏止問題,只會減少食店生意,影響人流,阻礙呢區旅遊業發展。」
查閱各區持牌食物業處所及設置露天座位的持牌食肆名單: http://www.fehd.gov.hk。
檔案編號:1130074
議員意見
應放寬戶外飲食設施限制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謝偉俊批評,露天座位申請獲批個案太少,不排除與發牌條件過多限制及代表居民的區議會反對有關。他指本港地區大多是綜合商、住用途,商、民矛盾常見,政府有責任取得監管上的平衡。
謝偉俊稱,「唔同地區有唔同尺度,一定要冇人反對先做,根本做唔成。好似廟街,近年衞生環境已有改善,又係旅遊景點,政府可以大膽啲,以行政為主導,放寬戶外經營範圍。同時檢討執法行動,顧及受影響食客,保持香港形象。新加坡講究清潔,都容許大牌檔戶外經營,就因為有良好嘅監管制度。」現時政府正積極研究及檢討旅遊景點的戶外飲食設施問題,盡量放寬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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