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師奶嚼舌,兩個曾經打仔。動粗後小一仔對媽打說:「你不能打我,你一雙手不是用來打人的,應該用來工作。」死未,未,再下來又說:「你打我,將來我長到你那麼高的時候,我會打番你。」我就是怕這樣的對白,所以從來不打牛王頭,就算谷氣爆肺,都沒有出手的衝動。因為一郁手,無可挽回,一對手,就沾了血腥,孩子長大後未必記得,你卻耿耿一輩子,以後也找不到空檔,向高出你兩個頭的孩子說對不起。
「我也不想打他,但氣難消,孩子要從小扶正嘛。」師奶說。家家有本獨創教子經,打還是不打,沒有絕對。關係這回事,家事顧問幫不上忙,永遠只能自作,自受。而我們的「大家長」,近來火了,有衝動想打反叛的子女,打的原因,大概也是:扶正年青人,想八十後好。這種論據,得到不少「長輩」撐,不但認為必須打,還要打得重,鎮壓有方,清場有道,教訓從嚴。遲打,這些長輩叔父顏面往哪裏擱,俾班後生仔女一月圍城,柴台大喊垃圾走狗,怎麼忍得下這樣的火燒。打!不過自己那對擅舉機械手不敢打,叫警察打,唔打就執定包袱等洗廁所!警察無端端降呢淪為議員的家傭!議員叫公僕動手打別人的孩子,還有比這種勾當更荒謬的鬧劇嗎?
睇完立法會外警民肢體較勁的新聞後,阿仔忽然說要當警察。警察難做,不受歡迎啊。牛王頭覺得有道理,接納我的分析,將來還是當恐龍專家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