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案昨日在河北廊坊市法院一審判決,法院認定他貪污受賄510萬元(人民幣.下同),判囚終身監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黃松有是首位被判囚的中共大法官。此前有報道指,黃還涉及生活作風問題,「對未成年少女有特別興趣」,但未列入罪行。
爛尾廣場拍賣獲利
黃松有案由河北廊坊市中級法院受理。上周四一審開庭,延至昨日宣判。判決書認定,黃松有於2005年至2008年間,利用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便利,在有關案件中謀取利益,先後受賄390多萬元。此外,他1997年任廣東湛江中級法院院長時,夥同他人騙取公款308萬元,個人分得120萬元,未知黃是否上訴。
判決書並未提黃松有涉那宗案謀私,但早前媒體披露,他介入廣州著名爛尾中誠廣場拍賣從中獲利。而有關案件還涉廣東高級法院原執行局長楊賢才,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李軍、審判員張甫旗、項存奇、鮑聖慶、裴瑩碩等。上述人員已分別被免職或判刑。
早前有報道指,黃松有生活作風有問題,對未成年少女有特別興趣。但這些並未被起訴。53歲的黃松有,原籍廣東。他出身貧寒,但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後,仕途順暢。他在2002年升任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是國家二級大法官。2008年10月15日被中紀委拘查。
中新社/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