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針:中共聞公投即暴跳 - 張華

探針:中共聞公投即暴跳 - 張華

北京當局一聽到「公投」兩字,就條件反射的以為地方鬧獨立,從而作出激烈反應。台灣陳水扁執政時,提出「公投入聯」和「公投制憲」,北京固然暴跳如雷,擺出不惜一戰姿態;香港公民黨及社民連提出變相公投的五區總辭,港澳辦也開腔炮轟,上綱上線的警告,這是公然挑戰《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的決定。
變相公投,正是民主派明白到香港沒有公投機制,不能啟動全民投票去決定香港政制發展,因而自我犧牲,在五個選區各選一名立法會議員辭職,並在補選時採取聯合政綱──雙普選,只要補選投票率及泛民候選人得票率達到預先設定標準,就視之為全民要求雙普選。正如特區官員所講,這種補選投票並沒法律效力,憲制上不能視為公投,充其量僅是一次就普選議題進行的權威民意調查,對政府不構成法律及憲制壓力。
港澳辦指公投是憲制性安排,具有特定的政治和法律含義,香港作為中國地方行政區域,無權創制公投制度;在香港以任何形式對未來政制進行公投,「是從根本上違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
泛民推動沒實質意義的變相公投,北京也畏如蛇蠍。不少人以為,北京擔心香港公投之例一開,新疆、西藏皆仿效,少數民族地區的分離活動更熾。不過,我倒認為中共當局更多的是擔心其執政地位,會因公投而受到挑戰。
公投,是指全體國民就某項議題進行投票,是公民最直接行使權力的方式,政府必須依公投結果行事。公投事項除了關乎國體、國土、憲法等重大問題,一些極富爭議或嚴重分歧的問題,都會透過公投,讓全體公民抉擇。台灣澎湖及美國加州,曾分別就開放賭業及興建高速鐵路,進行公投。因此,憲政問題只是公投的一部份,但在北京眼中,任何公投都是威脅,不僅削弱其權力,還會令國民有機會直接行使權力,屆時就會戳破「代表人民」、「人民共和國」等謊言了。
中共建政前,與各界及其他政團合組聯合政府,在第一屆政治協商會議上簽訂的《共同宣言》列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屬於人民;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人民用普選方法產生之。之後通過的《憲法》第二條也規定: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但現實裏,一切權力只屬於中國共產黨,即使人民想以公投這種最直接方式行使權力,也被視為大逆不道。
無論是建政時的諾言,還是共和國《憲法》,都列明人民有此權力,因此,中共實在是欠了中國人民一個直接行使權力的公投制度!

張華
逢周二、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