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住得舒適,讀者一擲20多萬元,委託設計公司yellowpencil(黃鉛筆)為新居裝修,豈料過了合約完工日期,工程只完成三分二,爛尾單位更要別家公司執手尾,讀者直斥yellowpencil不負責任。
麥先生去年購入薄扶林花園單位,原打算聖誕節前入伙,去年9月底委託土瓜灣設計公司yellowpencil訂做多件家具及全屋裝修,職員報價整項工程約26萬元。
開工兩月全屋如廢墟
麥先生其後按要求付10萬元定金,獲店方承諾11月中完工。惟工程展開後,麥先生發現進度緩慢,職員每次均稱無問題,麥先生陸續再付工程費,為求盡早入伙。
麥先生指,負責人後來將完工日子多番延遲,由原本11月中推至12月底,開工兩個月,單位仍如廢墟,其後更無法順利聯絡上負責人。
麥先生終於忍無可忍:「打電話成日冇人覆,管理處話我知成日冇人開工,之後佢哋連地板同牆身瓷磚未搞就裝傢俬。」
已付近21萬的工程費卻換來全屋頹垣敗瓦,無法在限定日期前完工,麥先生決定終止工程,再花15萬元另覓工程公司執手尾,惟估計農曆新年前未必能順利入伙。氣憤難平的麥先生直言已委託公證行評估工程完成進度,他日向yellowpencil索償。
記者聯絡yellowpencil負責人陳先生,他將工程延誤推諉於麥先生更改單位電掣位置,並聲稱訂做傢俬已送抵,早前安排工人上門再展開工程,遭拒入屋。
yellowpencil負責人陳先生更指麥先生拖欠其工程費,打算透過法律途徑追討。
香港名設計師協會幹事吳漢傑指,裝修工程完工日期雖難準確預測,但為免增加成本,工程公司一般只延遲約十多天完工。吳漢傑批評設計公司未能按時完工實不負責任,惟業主處於被動位置,問題出現後只能透過法律途徑追討。他建議業主應委託經營日子較長的工程公司,其財政狀況及完工質素較有保障。
合約宜訂完工後付費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去年全年有關裝修工程的投訴有195宗。為減低工程爛尾,業主可委託不同公司負責不同範疇工程,或要求工程公司將工程劃分不同階段,並在合約上訂明完成個別階段工程才支付費用,以減低一旦爭拗發生時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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