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消費者委員會公佈,收到多宗有關買賣倫敦金的投訴,涉及金額近70萬元,主要與不良銷售手法及經紀操守有關。專家指出,對倫敦金投資現時未有正式監管機構,故投資者應盡量避免授權予第三者管理戶口,並揀選信譽良好的投資公司。 記者:余美玉
倫敦金是指在倫敦黃金市場買賣的非期貨合約,合約內金價以倫敦市場定價作參考,單位為100盎斯,其後以100的倍數增加。以每盎斯1153美元計算,一張倫敦金合約值89.9萬港元(1153×7.8×100)。每一美元升跌,等同錄得780港元盈利或虧損。買賣倫敦金投資額非小,故通常涉及借貸,槓桿比率可達百倍以上。
槓桿比率可逾百倍
與股票孖展相同,投資者需付佣金及利息,以訊匯金融為例,每張倫敦金合約佣金80元,孖展利息1.5厘,以上述例子,持貨一天,利息成本約36.9元。新鴻基金融每次交易佣金約156元(20美元),孖展利息約1.75厘。客戶要因應買入合約金額存入按金,一旦金價走勢與估計相反,虧損金額大於保證金,客戶須補倉。
現時本港並沒有監管黃金買賣的正式機構,只靠業界自行規管,交易員亦毋須領牌。消委會每年均接到不少有關倫敦金的投訴,主要是關於銷售手法及專業操守問題。金銀業貿易場行政總裁盧琪昌表示,平均每月收到有關倫敦金的查詢約200個,每月正式成立的投訴個案約3宗。他指出,部份不良經紀以市場變化太快,替客戶捕捉賺錢良機為藉口,游說客戶授權自由買賣,以賺取更多佣金,令客戶蒙受巨額虧損。投資者若要委託第三者買賣,應將授權範圍寫於授權書上,例如每日最多交易次數及交易後需報告,以界定第三者權限,不要相信任何口頭承諾。
保留開戶協議書
敦沛金業副總裁李卓峰表示,倫敦金雖然屬中高風險投資,但價格波幅較股票細,最大風險是遇到不良經紀及公司,所以投資者應選擇有信譽、具規模的投資公司,可於網上搜尋近期是否有騙案及涉案公司名稱,避免「中招」。
此外,為保障個人利益,投資者須保留開戶協議書,經常留意戶口紀錄,與經紀密切聯絡,並保留一切交易紀錄及對話錄音。
下年擬實行發牌制
倫敦金沒有固定交易市場,幾乎24小時均可買賣,投資者可買升或買跌。
現時金銀業貿易場處理倫敦金交易合約值,平均每天約23億元,每日成交量約180萬至200萬盎斯。
為杜絕經紀食價,通過金銀業貿易場電子交易平台買賣,每宗交易均有編號,投資者可根據編號翻查交易情況。此外,為優化行業,金銀業貿易場擬於下年實行發牌制度及加強培訓從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