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與台灣在去年11月簽署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MOU)於今日生效,中國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可到台灣投資股票或存託憑證。據台灣金管會公佈,內地資金透過QDII投資台股的總額為5億美元(約39億港元),每間QDII投資台股的上限為8000萬美元。
中行率先台灣設支行
隨着金融MOU生效,中國銀行(3988)發言人趙蓉指,金融MOU的細則出台後,中行將第一時間申請在台灣開設分支機構,「中行希望成為首批在台灣設立分支機構的內地商業銀行」。
根據金管會研擬的兩岸銀行、保險及證券開放辦法草案,可望納入開放兩岸金融相互參股規劃。但官員強調,是否同步開放內地金融業參股台灣金融業,尚待行政院政策決定。
根據金管會規劃,一旦政策許可,兩岸金融相互參股原則,基本上是銀行對銀行、保險對保險、證券對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