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煤氣均設最低消費

電力煤氣均設最低消費

水、電、煤服務是生活必需品,為環保、為節儉均應盡辦法節約使用;但原來除水費外,電及煤均設最低消費,不用也會被徵最低收費。讀者高小姐投訴中華煤氣,她指近日減少使用煤氣,煤氣費理應不逾20元,卻被煤氣公司收取20元最低消費。
中華煤氣解釋,為維持煤氣戶口運作,即使客戶無用煤氣或用量較低,仍會被收取20元基本收費,支付固定服務如抄錶、電腦系統及用戶查詢服務等開支,並確保客戶能隨時使用煤氣;基本收費已沿用數十年,該公司於開立賬戶時已提供煤氣供應條款及基本收費資料。

用於支付營運開支

本報另向水務署、香港電燈及中華電力查詢,發現電力公司設有最低收費,港燈用戶每月最低收費17.68元;2010年中電就最低收費有新調整,由原來每兩個月30元加至31元;兩公司均指最低收費是支付固定營運開支如抄錶、發單等。水務署表示,用水不設最低消費,水費只取決於用水量。
檔案編號:112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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