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萬現金及一間屋未分配妹控兄吞母遺產

416萬現金及一間屋未分配
妹控兄吞母遺產

【本報訊】患癌母親生前立下遺囑,將物業財產平分給兩子女,並將之告訴長住於英國的幼女。但母親死後,幼女只繼承得一份保險,她隨後揭發胞兄隱瞞亡母的遺產總額,以及私吞部份遺產。幼女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胞兄,要求交出母親部份遺產。

原告名字未列樓契

原告譚惠敏(39歲),被告為她的胞兄譚國雄(41歲)。據入稟狀,原告的母親黃瑞英(譯音)因癌病於05年9月病逝。她生前向原告表示,已立遺囑將遺產平分給她及被告,當中包括存放銀行戶口的幾百萬元存款。母親04年以375萬元購買元朗四季雅苑一幢獨立屋,曾要求被告將原告名字加入樓契,但被告沒有照做。
被告一直聲稱亡母沒有留下遺囑,銀行戶口現金不足200萬元,沒有物業留低,而原告只是一份保險的受益人。原告認為被告有隱瞞,經調查後發現亡母銀行戶口有416萬元及留下獨立屋。
案件編號:HCA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