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涉嫌於校園內干犯非禮罪的小學校長,昨日不約而同獲判無罪。被指非禮女教師的將軍澳仁愛堂田家炳小學前校長蘇有恆,在高等法院第二度上訴得直,不須再重審,兼得堂費。上水育賢學校前校長陸利基,則被裁定非禮女家長罪名不成立。兩人均表示會返回校園重執教鞭。
記者:楊家樂 戴國輝
陸利基
認有身體接觸 稱無非份之想
上水育賢學校舉辦開放日吸引深圳家長,校長陸利基涉嫌兩度在課室及操場非禮一名女家長。有教師指校長揑家長左臀,家長在警署錄口供時所說相同,惟她前日在庭上卻稱右臀被摸。裁判官直言:「一個唔應該搞錯嘅位置,偏偏一錯再錯。」認為有合理疑點,裁定校長兩項非禮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被告陸利基(57歲)獲判無罪後向辯方大律師握手致謝。他在庭外致電親友報喜,不斷說:「甩晒甩晒。」又揚言會與親友慶祝,今日重返校園。育賢學校一名姓洪職員回應查詢稱,陸利基能否恢復校長一職,仍有待校董會開會決定。
案件前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否認兩項非禮罪。他昨日自辯表示,中五畢業後轉讀中六夜校課程,70年加入育賢學校由文員做起,繼而做教師、主任,至96年升任校長一職。被告稱,由於鄉村學校對一般香港居民缺乏吸引力,故校方加強對居住深圳的幼稚園學生家長宣傳,以免收生不足而被殺校。事主是深圳人,早於08年9月已安排六歲女兒入讀育賢。
事主搞錯位置構成疑點
被告憶述,育賢學校於去年9月18日舉辦開放日,事主答允回校做義工。一名來自重慶的家長當日抵達學校,被告知悉事主會說重慶話,於是着事主上前幫手游說家長。被告當時與事主面對面站立,他左手搭在事主右肩,右手握着她左手腕,將事主拉近至他身旁,然後着事主坐在家長附近。他說事主沒有游說家長,遂觸摸她雙手以增加她的自信心。
被告強調自己一直有拍打肩膊及手以示親切的習慣,認為這是「bodylanguage(身體語言)」。他承認與事主有身體接觸,卻無非份之想。他否認曾觸摸事主臀部。
體育教師供稱被告撫摸事主左臀,事主在警署錄口供時也是同一說法,但她在法庭接受盤問時卻說右臀被摸。主審裁判官蘇文隆指:「一個唔應該搞錯嘅位置,偏偏一錯再錯。」由於證人在重要證供出現矛盾,構成疑點。此外,被告明言「靠家長食糊」,被告當日工作十分匆忙,心情焦急,不排除做出令人側目的行為,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非禮意圖,故裁定兩罪罪名不成立。
案發於去年9月18日,事主指被告在校內課室及操場內,對她攬肩、拍手背、掃背及揑臀,她形容受辱過程「時間有一萬年咁長」。
案件編號:FLCC3299/09
小檔案
‧70年中五畢業,報讀中六夜校課程
‧71年加入育賢學校做文員
‧72年成為該校暫准教師
‧76年成為註冊教師
‧82年升任主任教師
‧96年升任校長
‧99年取得教育學學士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