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命令陳振聰 限期供出爆料人

法官命令陳振聰 限期供出爆料人

【本報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爭產案中,富豪風水師陳振聰呈上文件證據,顯示華懋證人梁錦濠曾接受華懋好處,圖質疑梁的可信性。陳振聰一方律師誤指大輝集團主席曾華山在背後提供有關文件證據,令曾華山不滿。高等法院法官去年下令陳振聰供出真正的爆料人身份,但陳振聰的律師被指不盡不實,昨遭法官批評做法難以令人滿意,再頒令要求陳振聰在14日內交代清楚真正爆料人身份。
陳振聰一方在爭產案中呈上文件,顯示華懋證人梁錦濠以廉價購得華懋大埔地皮,以興建回報利益甚高的骨灰龕堂。曾華山被誤指是爆料人。陳振聰的律師麥至理在誓章內解釋,有關資料是從第三者取得,亦曾透過電話與第三者的代表聯絡,卻沒有提供第三者及其代表的姓名資料。

麥至理做法遭批評

高院法官潘兆初去年10月下令,要陳振聰供出爆料人的身份。但麥至理只表示一女子陳佩君(洋名Esther)涉案,沒有說明其角色。雖然已證實陳佩君是爆料人的代表,但曾華山仍不滿麥至理交代不清楚,遂向法官反映。
法官昨批評麥至理作為一個富經驗的律師,其做法完全難以令人滿意,故再頒令要求陳振聰在14日內,交代清楚真正爆料人身份。
對於會否控告真正爆料人誹謗,代表曾華山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庭外表示,待取得爆料人的身份後才考慮是否採取進一步行動。
案件編號:HCMP1101/09

曾華山不滿被指是爆料人,興訟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