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電器零售商提供延長保用計劃,客人只須即時多付數百元便能延長保用兩至四年不等。不過,消費者應先細閱保用條款是否切合需要,否則可能得不償失。讀者文小姐一年多前向豐澤電器購買一部手提電話,同時購買安心保的「意外保」,結果上月申索手機維修費時,赫然發現手機保用條款規定須自付首500元費用。
文小姐08年12月初,與丈夫在青衣城豐澤電器購買一部價值1,450元的手機。當時職員游說以298元購買安心保之「意外保」,「佢話延長兩年原廠保養,有乜問題,攞單嚟申索就得。」
職員推銷不提需墊底
上月她發現手機屏幕出現橫紋,遂交代理維修,收費465元。她即聯絡豐澤申索,始獲知「意外保」訂有針對手機的條款,要求客人自付首500元維修費。
文小姐不滿職員推銷時並未提及,「畀晒錢職員先畀條款我睇,明知我買嘅係手機,保用條款有特別,佢都唔講!話就話喺手機一年原廠保養後續保兩年,但原來當中包三年意外保障,所以第一年已經開始計保費。職員連呢樣都冇講,我到家要求退保先知!」
根據文小姐提供予本報的「意外保」條款細則,該保障只為手機、數碼相機、便攜數碼攝錄機及手提式多媒體播放器,提供延長原廠保用期及三年意外損壞保障。當中列明手機不包括液體導致的損壞,而每次損壞,須付首500元維修或更換費用;電池及充電器等消耗性項目、軟件,以及沒有機械或電器故障下而引致的檢查費等,均不受保。
豐澤稱條款細則列明
豐澤回覆本報時只表示,已清楚列明相關條款細則,並就上述個案酌情處理。本報再聯絡文小姐,獲覆該公司承諾賠償全額維修費,及以支票形式退回餘下兩年保費。
檔案編號:1215050
業內回應
高危產品或不予保障
本報向中原電器、國美電器、香港最好電器、百老匯及鐳射電器查詢,發現中原電器與百老匯並無提供延長保用服務,其餘三間的延長保用服務,對手機的保用條款不一。香港最好電器將之列為不受保障範圍,國美電器規定08年5月31日前購買的手機機主須付墊底費,該日期後購買則毋須繳付,鐳射電器無特別規限,但如維修費高於機價,則考慮徵收墊底費。
有業內人士表示,手機屬「高危產品」,因為容易被以不明來歷的零件改裝,但不易發現,或可隨意上載軟體,保用存在較大風險,故不少零售商會要求客人加付墊底費,甚或將之摒除於保障範圍。其他如電腦與字典機等,亦屬「高危產品」,須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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