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發生罕有警員放生通緝犯事件。一名警員上月在大埔截查兩名可疑男子時,懷疑一時烏龍,將兩人身份調亂,白白放走涉嫌犯了盜竊罪的通緝犯,卻將另一名無辜男子當賊辦,強行帶回警署調查。有立法會議員批評這是極嚴重失誤,要求警方徹查。警方表示,如證實有關警員有人為疏忽,會採取紀律處分。
記者:馮永堅、謝明明
消息指,這宗警界烏龍事件發生在上月23日,涉嫌擺烏龍的軍裝警員在大埔區單獨巡邏,約中午12時半行經寶鄉街的大埔綜合大樓對出時,發現兩名形迹可疑男子,於是上前截查。該警員按照程序,檢查兩人的身份證,並透過對講機向警察電台上報兩人身份證號碼,查核兩人有否犯罪紀錄。
被捕男子多次表示無辜
不久,警察電台通知警員,其中一人曾犯盜竊罪而被通緝,另一人則「Clear」,即沒有犯罪紀錄。警員收到通知後,即採取拘捕行動,但調轉了通緝犯及同行男子的身份。該名烏龍警員把身份證交回通緝犯並着他離開,卻拘捕了沒被通緝的男子,將他帶回大埔警署進一步調查。
據了解,被「好人當賊辦」的男子其間多次表示無辜,哀求警員查清楚,但該警員沒有理會;通緝犯卻逃之夭夭。以為立功的警員把「通緝犯」帶返警署後,才知闖禍。大埔警署值日警官「收犯」時發現警員拉錯人,調查後證實被捕男子無辜,即時釋放。但被放生的通緝犯至今仍未尋回。
警方發言人證實,上月大埔區發生一宗警員拉錯人事件,並指大埔警區正跟進。發言人指,如證實事件涉人為疏忽,會向涉案警員採取適當的紀律處分,但沒評論涉拉錯人警員有否停職。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表示,涉拉錯人的警員可能不慎調亂了兩人的身份證,也可能是兩人樣貌相似。但警員應根據警察電台回應的資料,小心核對通緝犯的身份證號碼及樣貌才作出拘捕,「如果咁都拉錯就戇居囉」。
廖潔明:警察部未吸取教訓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稱,要查出錯誤原因,若證實涉案人員犯錯,應予紀律處分。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指,從未聽過有警員截查身份證後拉錯人,但認為事件凸顯了「行孖咇」的重要性。他指,身份證的相片與真人未必很似,「個樣幾年可能已經變咗好多」,不能完全責怪警員,如多一名警員在場就可減少出錯可能。他指,多年前曾向警務處提出全面行孖咇建議,但至今仍未完全落實,「以前都有夥計行單咇出事,警察部永遠都唔吸取血的教訓。」
烏龍警察放走通緝犯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