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迷債涉刑事提訊

首宗迷債涉刑事提訊

【本報訊】一名女子涉嫌於兩年前在一批購買迷你債券的申請文件,包括產品風險聲明及購買指示等偽冒另一名女子的簽署,由事主揭發報警。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成為首宗涉及迷債遭刑事檢控個案。涉案女子否認偽造罪名,押後至下月2日預審。

女被告否認冒簽名

現年33歲的被告朱麗詩,報稱無業。她否認控罪,昨在庭上表現冷靜,獲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控罪指被告於08年4月30日,在大新銀行有限公司「36系列迷你債券」的申請購買文件上,假冒女子歐鳳儀的簽署,誘使他人接受為真文書,意圖對歐不利。
控方昨要求將案押後進行預審。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曾向控方提出為何本案在裁判法院審理,控方表示只處理偽造方面的事宜。本案是首宗因涉不當方式購買迷債而遭刑事檢控的個案。
雷曼事件爆煲後,金管局在去年11月首次點名公佈懲處個案,指一名當時任職星展銀行的銷售員因未盡責向一名客戶披露及解釋風險,根據銀行業條例即時對她停牌3個月。
案件編號:ESCC1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