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誘騙?不懂事的小孩因為金魚佬說有白兔糖食,手舞足蹈跟人家上樓結果被非禮,是百分百的誘騙;街市豬肉檔老闆賣一斤半肥瘦給你,回家秤秤不但發覺只得十二両,連皮帶骨的那件原來是狗肉,當然也是誘騙。但你以一百五十元(港幣,下同)幫襯尖沙咀路邊可疑青年買了一隻金勞,拿去當舖議價,櫃面阿叔打個哈哈說「金?你棚牙就唔慌唔金」,我認為不屬於誘騙範疇。縱使沒有上過通識堂,每個成年人都應該具備起碼的常識,有咁大隻金勞隨街跳,使乜朝朝爬起床返工咁辛苦呀?
甚至一個女結婚員以為找到品學兼優的富家子,歡天喜地下嫁後發現好眉好貌的老公有當眾挖鼻惡習,兼且小便永遠不揭廁板大便偶爾忘記沖水,還有高潮時錯口叫床上伴侶做「威廉」,悔不當初的師奶也只好怨自己不帶眼識人,死死地氣上律師樓簽字協議分手,想控告對方騙婚順便撈一筆,技術上恐怕相當困難。一人做事一人當這種江湖規矩,放諸四海和起風波的茶杯皆準,因為自己沒有諗清諗楚就魯莽行動,或者如意算盤打得太響搞到偷雞唔着蝕把米,當買個教訓骨一聲吞下肚算了。
誰沒有三衰六旺,去到地鐵站剛剛走了一班車,星期三用八百元買件羽絨星期四公司打七五折,排四十五分鐘隊買飛睇《阿凡達》輪到你的時候全院滿座?難道要一泡眼淚一泡鼻涕起訴命運之神?改運改出個大頭佛,就算事先法師拍晒心口包靈而卒之毫無起色,清醒的事主會怪自己無知迷信,一便頸的死牛則會檢討唸經是否不夠虔誠,哪有屙屎唔出賴地硬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