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要搞清楚 - 林燕妮

癌要搞清楚 - 林燕妮

朋友的母親本是只割膽,但開了刀後醫生們發覺她其他的器官都有癌細胞,結果割個清光,而她亦去世了。另一個朋友的父親亦治癌垂危。
我不是醫生,也不怪醫生,不過我一直對「癌症」這回事存疑,我不相信它是不治之症,也不相信治癌方法走對了路,我覺得一往以來,治癌方法似乎走錯了路,是時候來個宏觀考慮了。
化療電療攻勢過猛,有如捉賊武器過強,打死了事主也沒能把賊抓到。目前的治法太猛了,病人每接受一次治療,身體便虛弱了一次,終至什麼器官都衰竭而活不了。從沒見過一種「病」的治療時期病人比沒療時更痛苦,受刑似的,太可憐了。
小弟生前說:「我可以跟癌細胞共同生活,它不要太放肆,我也不要太放肆,和平共處也可以啊。」他做了一次化療便溜掉,我去醫院看他,只看見空牀一張,還以為小弟打包了,原來他是逃走了。
化療,用得上那麼多毒藥嗎?表面上看得出來的是病人脫髮,那即是毒上了髮囊,把髮囊整死了。那麼內在器官呢?想來都傷殘了。電療,還沒到癌細胞,便經過什麼內臟也損害什麼內臟,病人怎會抵抗得了?
如果我有癌症,打死都不會接受化療電療。我亦不高興聽到「五年後不復發便沒事」這說法。為什麼是五年?這個五從何來?在五年中我都要天天擔心五年後是生還是死?總之我覺得不對路,不甘心,科學家和醫學界一定要找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