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型傢俬及電器連鎖店DSC德爾斯(前稱DSC直銷中心)大石砸死蟹,逼員工夾錢維修扶手電梯。DSC位於屯門的分店,早前一部扶手電梯損壞,公司竟要求員工「扲荷包」承擔9,000多元維修費,約16名員工被公司分期扣款,每人500多元,員工直指公司做法荒謬。DSC回應本報查詢時承認做法不當,準備向員工退回已扣款項。
記者:盧文烈
DSC在港有16間分店,發生逼員工夾維修費事件的屯門分店佔地下及一樓全層。店員透露,該店由地下通往一樓的扶手電梯於去年8月損壞,公司用了9,000多元維修。至上月中,公司突然「翻舊賬」,店舖主管向員工稱,由於公司高層認為員工經常使用電梯上落貨,「整壞咗條梯」,故要員工夾錢支付維修費。
該店約有16名員工,公司要求每名員工分3期繳款,每期188元,合共564元,員工為怕失掉飯碗只好屈從。員工透露,店舖主管委派一名收銀員收錢,每期集齊全數款項3,008元後,便會到銀行入數。員工已於上月中及本月初繳付兩期維修費,尚餘最後一期需於本月中繳交。員工繳款後,會獲公司發出一份銀行入數紙影印本。
DSC昨日回應查詢時,認為電梯故障是員工不正常使用所致,至於要求員工「扲荷包」支付維修費,則是由一中層管理人員決定,公司承認處理不當,答應會將有關款項全數退還給員工。
冷氣壞曾要求夾錢
員工說,屯門店沒有貨,公司又沒有明文規定員工不准用電梯上落貨,而其他客人亦有使用電梯搬貨,公司不應將電梯損壞的責任推在員工身上,而要員工攤分維修費的做法更十分荒謬,「唔通第二時影印機壞咗,又要員工畀錢維修;光管壞咗,就要員工自己換;廁所塞咗,又要員工自己通咩。」
員工透露,該店去年也曾發生冷氣機損壞,而要求員工夾錢維修事件,當時員工反應激烈,公司最終沒有追收。
DSC於97年由許明順創立,以大眾化價錢攻佔市場,並曾邀請藝人王賢誌任代言人。
走法律罅
法例規管扣薪 未限強迫夾錢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或財產,僱主可以扣薪方式要求僱員賠償,但每次扣減以不超過300元為限,金額也不得超過僱員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違規者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由於DSC是要求員工真金白銀夾錢,分期繳付維修費,並非扣薪,故不受《僱傭條例》規管。成衣業、文職及零售業職工總會總幹事張麗霞表示,DSC已撤銷有關做法,否則便是「走法律罅」,十分無良。
此外,條例列明僱員缺勤亦可被扣薪,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DSC昨表示,對於有員工投訴,早退若多於3小時會被扣減全日佣金,DSC指是員工誤解,否認有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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