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連串藥物事故,揭露政府監管藥物不力。有立法會議員昨批評衞生署每年只巡查藥房一次,只檢查銷量紀錄,並沿用15年前的國際水準監管藥廠,令市民用藥得不到保障,變相是草菅人命。衞生署署長林秉恩承認有不足之處,指會研究修例加強對藥房及違規藥廠的懲處。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政府早前公佈的藥物檢討委員會報告,議員張文光質疑是否有官員需對藥物監管問題負責。議員何秀蘭希望政府下個財政年度,增加撥款令衞生署增加人手巡查。梁家騮批評衞生署要求日後藥房要所有營業時間有藥劑師駐場,是推卸監管責任,並質疑若藥劑師離開午膳,藥房便要暫停營業。
林秉恩表示,衞生署正研究修例將來藥房設立更加彈性的除牌機制。他承認,日後規定藥房必須有藥劑師全天候駐場,會令藥房成本增加;有關措施會逐步推行,若藥劑師不在藥房期間,藥房東主違規賣藥,由東主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