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周六油麻地發生導致30人受傷的擲鏹水彈事件後,警方拘捕一男子,當公眾以為兇徒已落網,警方證實他並非擲鏹狂徒,只是一宗使用虛假文書案的通緝犯。昨日將他押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解釋因為認為法律制度不公平,故早前沒有出庭應訊。裁判官充公他的保釋金,還柙至2月9日候審。
被誤以為是擲鏹狂徒的被告李鴻昌(39歲),其案件原定於去年6月10日提訊,但被告沒有出庭。被告的代表律師解釋,被告認為案件並沒有盡快處理,法律制度存在不公平,加上他當日毋須答辯,故他決定不出庭,被告承認做錯。裁判官遂充公被告的保釋金,將他還柙。
任職律師樓職員的被告否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兩項盜竊、一項交付虛假法律程序文件共四罪。
控罪指他在08年1月至9月間,使用一張虛假的7,000元收據,在譚子玲律師行偷竊7,000元,並在一間茶餐廳偷取2,500元,同屬李沅懋所有,及將一張虛假的絕對離婚令交予李沅懋。
案件編號:ESCC22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