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歌手曹格涉嫌當街追打歌手側田案件,被警方以普通襲擊罪名拘捕的曹格,昨再向警方報到時獲寬大處理,警方在考慮案情及多方因素後,決定以申請「簽保守行為」的方式處理案件。法官本月底會在東區裁判法院,就曹格的簽保守行為申請作出懲處。曹格不會留案底,但法庭會留有紀錄。
現年30歲的曹格,是於去年9月23日凌晨1時,與34歲側田到中環一間酒吧消遣期間發生衝突,兩人在酒吧外先口角繼而發生身體碰撞,糾纏間側田被人推倒地上,雙方一度扭作一團,其後經友人勸阻,兩人才一起乘的士離去;但的士駛至金鐘附近時,曹格突然打開車門下車。其間,有人起腳踢向的士車廂後座,並企圖用路牌襲擊對方被友人制止。毆打經過被傳媒拍下。
曹格事後開記者會承認做錯事,而側田接受電台訪問表示,與曹格的友情不變。警方事後接手調查,於去年10月初以普通襲擊罪名拘捕曹格,但准他保釋候查。根據本港法例,普通襲擊罪最高可被判刑一年。
消息稱,警方經過深入的調查,請示律政司意見後,在曹格昨日到警署續保時,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警方發言人表示,去年9月涉嫌襲擊被捕的姓曹男子,本月底將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交東區裁判法院法官處理。
予機會改過自新
曹格所屬的滾石唱片發言人Chris昨日說:「我哋知呢件事,但曹格暫時冇嘢可以公佈。」至於事件中被打的側田,他所屬的金牌大風發言人稱:「事件交咗畀警方同律師處理,我哋唔方便回應。」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簽保守行為多用於輕微襲擊案件,可給被告一個自新機會,但要考慮多項因素,首先是事主不追究或某些原因想原諒被告,及不想對方有案底;同時考慮案件輕微,若提出檢控會不公道,被告作出簽守行為承諾,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但被告過往有否同類犯罪紀錄也在考慮之列。
而法庭考慮被告背景批出簽保令時,會釐定時間及金額,例如一年期,若被告在約定的期限內違反承諾,則須交付指定的罰款。簽保守行為不會留案底,但法庭會有紀錄,以後若再犯被查出,控方一般不會接納曾有簽保紀錄的被告,再獲准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