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高院交罰款

民間電台高院交罰款

【本報訊】民間電台及相關人士於去年1月10日,違反高等法院頒發的臨時禁制令,繼續無牌廣播,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被判罰款1萬元及支付訟費5萬元。涉案6人昨往高等法院繳交罰款6萬元,但未籌足金錢繳付30萬元訟費,正透過律師向律政司申請延期。涉案的曾健成昨表示,他們只會繳交藐視法庭的罰款,由於訟費在月底期滿,他們未夠錢繳付,正透過律師申請延期。曾健成強調不會繳交違反《電訊條例》的罰款,以示公民抗命(圖)。六名答辯人為經營民間電台的海昇科技有限公司、曾健成、潘達強、楊匡、梁國雄及海昇董事羅堪就。張志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