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甩鞋藉機摸玉腿怪招非禮少女 男子稱病獲輕判

踩甩鞋藉機摸玉腿
怪招非禮少女 男子稱病獲輕判

【本報訊】少女凌晨途經旺角街頭,突遭一名男子從後踩甩鞋。男子搶先拾起鞋子,狀似替少女穿上,卻乘機撫摸少女的小腿。以怪招侵犯少女的被告運輸工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非禮罪,但同意確曾有上述舉動,並呈交醫生報告,證明自己患有強迫症。裁判官最終同意控方建議,讓被告簽保守行為了事,但警告他如再犯,定必重判。
記者:楊家樂

案情透露,女事主現年20歲,去年9月6日凌晨,她途經旺角西洋菜南街近山東街交界時,感到有人從後踏住她的鞋踭,令她的左鞋飛脫。她回頭望,看見38歲被告何思朗蹲在她身旁。
事主打算拾回鞋子,惟遭被告搶先奪去,更意欲替她穿上。詎料被告打蛇隨棍上,幫忙穿鞋之際,手部向上游走,輕撫事主赤裸的小腿。事主驚怒交集,放聲狂呼,嚇得被告拋下鞋子逃逸。事主報警求助,警員最終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稱:「我只係想幫佢着返隻鞋咋!」

官警告被告今次好彩

任職運輸工人的被告否認非禮罪,案件原定昨日開審。樣貌標致、身材高䠷的女事主亦到庭準備作供,更特地穿上一對及膝長皮靴,包住褲子,裝束令旁人難以踩脫其鞋子。
不過,辯方突然呈上醫生報告,證明被告患有強迫症,自小已接受心理治療,希望能以簽保守行為解決事件。控方接受,同意不提證供起訴,不用留案底。
裁判官溫紹明一度質疑有關安排,但最終批准撤銷控罪,判被告自簽3,000元,守行為一年,要他承諾不再干犯同類案件。
裁判官坦言被告「今次非常好彩」,聲色俱厲地警告他,若果再犯必定重判,又謂:「有病係要同情,人亦都有慾望,但係如果你控制唔到自己嘅慾望,而影響到其他人,法庭就要介入。」被告唯唯諾諾。
案件編號:KTCC7957/09

踩甩鞋非禮少女示意圖

1)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被告從後踏住女事主鞋踭,令她左鞋飛脫

2)被告搶先奪去鞋子,假裝替女事主穿上,趁機輕撫她小腿

3)女事主驚呼,被告終被警員拘捕 
資料來源:案情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