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結婚先查證書效用

旅行結婚先查證書效用

旅行註冊結婚方便即時開始度蜜月,近年漸受港人歡迎。有婚禮公司推銷到日本註冊結婚的套餐,讀者卻懷疑婚姻不受香港法例承認。到底怎樣旅行結婚才得法例承認?本報分別向各國領事館、入境處、律師及業內人士查詢,破解旅行結婚疑雲。

一對擬到日本北海道註冊的準新人投訴,一海外婚禮代理聲稱可代辦日本註冊,他們支付定金後再向其他代理查詢,發現日本結婚須以戶籍註冊,非日本人無法取得日本戶籍,懷疑未能在日本結婚,要求該代理解除合約,糾紛最終私下和解。
糾紛雖和解,但疑問未解開,究竟港人能否在日本結婚?熟悉日本法律的大律師林沙文指出,香港人可在日本註冊結婚,且具法律效用,「根據日本民法《婚姻之要點》,男方滿18、女方滿16歲,就可以喺日本結婚,結婚時要兩個成年見證人。」另按日本戶籍法,擬結婚外籍人士須遵守法務省行政措施,到市役所登記註冊,遞交護照、出生證明及繙譯文件便可。

港承認司法機構證書

香港日本國總領事館表示,日本人是以戶籍謄本登記婚姻,港人可在屬政府機關的市役所註冊,市役所會發出「婚姻屇(日文字,解「通知」)受理證明書」,為日本政府承認。因不同地區市役所對結婚註冊文件有不同要求,出發前應先聯絡目的地市役所了解。
本報另向多間領事館查詢,發現並非所有國家均接受港人註冊,荷蘭及南韓領事館指註冊結婚雙方其中一人必須為該國國民;新西蘭、澳洲及希臘領事館回覆,只要備齊文件,香港新人可在該國註冊。
香港入境處表示,婚姻在香港以外按普通法締結,結婚證書由司法機構發出,該處會承認該婚姻,該處亦接受外國遊客在港註冊結婚。檔案編號:1120034

業內意見:留意發出證書機構

海外婚禮代理WeddingAbroad市場經理林小姐指出,要留意旅行結婚證書的發出機構,因某些國家的證書只由舉辦婚禮的教堂或機構發出,並無法律效用(見附表)。旅行結婚由計劃至出發約需半年時間辦理文件,文件一般需要身份證、出世紙、入境處單身證明等,視乎旅行結婚目的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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