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億騙案恒生前主任受審

9億騙案恒生前主任受審

【本報訊】恒生銀行前總經理壽明及多名下屬疑受賄,引發逾9億元信用狀騙案。案中的恒生銀行前推廣主任,涉嫌收受23萬元及兩隻勞力士手錶,協助財政出現困難的客戶批出信貸及給予優待,更「獻計」建議對方以虛假交易,騙取恒生發出逾250張信用狀,涉款逾9億元,最終損失達2.5億元。

造虛假交易騙信用狀

該案昨在高等法院開審,被告黃大偉(54歲)被控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串謀詐騙等共14項罪名,指他於94年5月至97年11月間,收取兩隻勞力士手錶及23萬元;另於95年6月至98年1月間,與其他人串謀詐騙恒生銀行有限公司。
控方指,被告案發時隸屬恒生銀行企業融資部的推廣主任,收受由何紀椿及何小海父子旗下的歐江國際有限公司及達豪企業有限公司賄款及名貴手錶,協助對方以兩個灣仔會景閣物業,取得逾3億元按揭貸款。
其後何繼續給予被告及其他銀行高層「甜頭」,要求包括將部份信用額轉為銀行同業拆息貸款及利息寬減優惠等。另外,由於歐江國際要求增加貸款額,被告建議透過成立新公司或友好公司,製造虛假交易,騙取恒生發出信用狀,被告從中取得27萬元。
主控官指,何常於大時大節前向被告及其他銀行高層給予賄款,被告於97年11月最後一次收取賄款後便移居加拿大;被告的上司、恒生銀行前總經理壽明亦收過兩隻鑲嵌紅寶石的勞力士錶及逾80萬元。
案件編號:HCCC17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