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餐廳男廚師戀上喪偶女廚師。惟兩人分手後,男方以兩人的性交片段勒索女方,稱只要她看過那些「唔見得光嘅嘢」便會付錢。當他得悉女方已報警,又逼她銷案。區域法院法官黃崇厚昨判刑指,被告恫嚇勒索,必令事主擔驚受怕,他為求脫身,不斷滋擾事主要她銷案,本港司法制度不應受動搖,判被告入獄三年。
威嚇前女友銷案
現年37歲被告陳耀斌,曾有藏毒及盜竊案底,早前被裁定勒索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告與案中31歲女事主為前同事,於07年6月開始拍拖及同居。事主當時已喪偶,有一子與家姑居於別處。
兩人於09年6月分手。被告於6月14日遷出,翌日便向事主稱:「有嘢要畀你睇,係唔見得光嗰啲嘢。」他指事主看過後會付錢,事主報警。其後,被告將一隻電腦手指記憶體交給事主,內藏兩人性交片段。因警察曾向被告母親調查,被告於6月尾致電事主要她銷案,又在其手提電話留言,粗言威嚇「捨得銷案未?亂X去報案,告你誹謗」。
案件編號:DCCC8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