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生「打野戰」候懲

18歲女生「打野戰」候懲

【本報訊】一對分別年僅15歲及18歲的男女學生,公然在山坡做愛,更無視途人呼喝。途人報警,警員到場時,二人才匆忙穿回內褲。二人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各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押後判刑。

15歲男被告轉少年庭

女被告黃凱婷(18歲),與年僅15歲的男被告,均報稱學生。控罪指他們於去年11月10日,在黃大仙上邨普善樓對開的山坡性交,屬於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行為。由於男被告不足16歲,裁判官遂將他轉往九龍城少年法庭判刑,另索閱女被告的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
案情指,案發當晚約7時,有男途人行經山坡時發現兩名被告性交,他大叫企圖喝停兩人,惟他們不理,途人於是報警。兩名警員接報抵達山坡,兩名被告看見警員才匆匆穿上內褲。警員隨即將二人拘捕,二人承認犯事。
案件編號:KTCC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