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9個月大女嬰,昨中午被人發現遭母親獨留家中,警員到場調查後,以《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名,拘捕稍後返家女嬰之母親,女嬰則送院檢驗。
業主入屋收樓揭發
被捕母親姓黃(23歲),與9個月大女兒租住旺角長旺道一單位,消息稱,疑有人欠租多個月,業主多次催租不果,昨晨11時,一名姓徐(54歲)業主代表到上址擬收樓,但無法開門,遂找來鎖匠入屋,發覺屋內只有女嬰一人,於是報警。警員接報到場調查大半句鐘,黃婦才由外返回。黃婦報稱較早前因事離家一回,警方調查後將黃婦拘捕,連同女嬰一併帶返警署調查,黃婦准予保釋下月初返警署報到。女嬰則在一名女親友的陪同下,由救護車送院檢驗。
根據《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條例規定,若父母或監護人故意忽略照顧十六歲以下少年或兒童,令其受不必要苦楚損害,即屬違法,其父母或監護人可被控告「疏忽照顧兒童」罪名,一經定罪,可判監3至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