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普選間表也可不算數? - 盧峯

蘋論:普選間表也可不算數? - 盧峯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本該是《基本法》守護者,本該是香港這份小憲法的護法,盡力捍衞法治精神,協助人大常委會準確理解《基本法》的條文與立法原意。只可惜部份委員不僅沒有做好《基本法》守護者的角色,反而為了討好中央政府而提出種種有關《基本法》的奇談怪論。前不久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女士指何謂普選該由人大常委會決定的言論已令公眾譁然,認為她的說法既混淆是非黑白,也是為長期保留功能組別開路。
昨天,曾擔任律政司司長、現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梁愛詩又提出一些驚人的言論。她在一個政改研討會上公開指人大常委會定下的普選時間表只是可以最早實行普選的日期,並非鐵定的日子,並非必然要實行普選的日子。她又強調,達至雙普選仍需要經過立法會三分二通過、特首同意、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等多個關卡才能實現,不能指望到二○一七年或二○二○年就會自動落實雙普選。
我們不知道梁愛詩女士這番言論是要討好中央政府還是要壓抑市民對雙普選的熱切期望。但是,任何為雙普選設下新障礙的圖謀,任何推遲雙普選的計謀、伎倆都肯定受到市民強烈反對。
首先,人大常委會提出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及二○二○年普選立法會是對香港市民的莊嚴承諾,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這個決定不但規範人大常委會、中央政府各部委,更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促使特首、特區政府要盡一切努力落實。也就是說,不管中央政府官員、特首或特區政府官員都有必要把普選時間表視為「死線」(deadline);一旦未能落實,有關官員都是違反憲制責任,都應當按失職罪追究責任。梁愛詩女士指時間表可以任意修改推遲不但不尊重人大常委會的莊嚴決定,不但是在蔑視人大常委會的嚴肅承諾,更將陷中央政府官員及特首於不義。
除了在法理、憲法上說不過去外,把人大常委會定下的普選時間表視為可隨意修改及推遲也跟市民的期望完全脫節。
市民自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開始爭取政制全面民主化,支持特首及立法會普選的市民也一直超過六成,甚至《基本法》也列明政制要朝全面普選的方向邁進。只可惜中央政府、人大常委會一再拖延全面普選的進程,先硬生生否決○七○八雙普選,再否定二○一二雙普選,令市民至少要在回歸二十年後才可享受當家作主的權利。
假若像梁愛詩女士所言,人大所定的普選時間表還可以修改推遲,市民將要等待更長的時間,甚至要無了期等待。這肯定違反市民的期望,肯定令市民失望之極。
當然,民主不是天掉下來的,雙普選不會自動在某個日子就來臨。可是,人大常委會之所以定出具體的普選時間表正正是要表明中央政府有決心落實《基本法》有關政制民主化的承諾,正正是要清除民主路上的障礙及不明朗因素,正正是要香港各種政治力量不要再抗拒雙普選。現在梁愛詩卻把中央的承諾推倒,卻為雙普選添上新的障礙及關卡,卻在鼓勵政團及從政者繼續觀望。這不僅無助推動政制向前發展,不僅無助減少爭議,反而將進一步加劇社會的分歧與內耗,加深內地跟香港的隔閡。
梁愛詩女士,你為甚麼要做香港民主化的攔路虎呢?

盧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