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蘋果日報》發現《東方日報》及《太陽報》漏夜改版,抄襲《蘋果》七宗獨家新聞,涉嫌侵犯版權,遂興訟控告東方報業集團及旗下公司,申請禁制令及要求賠償。《東方》申請剔除訴訟的聆訊,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蘋果》一方指新聞報道是技術運用及勞力製作而成,屬版權作品,應受保護。法官押後判決。
原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四名被告包括東方報業集團有限公司、ON.CC(BVI)Ltd.、東方日報督印有限公司及太陽報督印有限公司。被告一方指,新聞報道只是蒐集不同資料,不存在版權。但代表《蘋果》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反駁,指新聞報道經過技術運用及勞力製成,經過滙編,受《版權條例》所保障。
七宗獨家新聞被抄襲
《蘋果》於08年12月至09年4月間,率先獨家報道七宗新聞。但被告未經《蘋果》同意,抄襲該七宗獨家新聞,並漏夜為《東方》及《太陽》改版,又將複製報道放在網頁發佈。
案件編號:HCA481、13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