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與大嶼山寶蓮禪寺並稱為五大禪林的大澳靈隱寺,接獲屋宇署斜坡修葺令後,有任建築師的善信仗義相助,卻沒有確保承建商標價相宜,兼監工失職,工程爛尾。靈隱寺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建築師、工程師及承建商索償近500萬元。
據入稟狀靈隱寺由兩名老尼打理,她們只念過小學。屋宇署96年發出斜坡修葺令後,建築師吳煜民請纓幫靈隱寺。至06年工程招標,靈隱寺在吳的建築師樓協助下,委聘廖志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又以210萬元工程費,與承建商奇興工程有限公司簽約進行工程。
不過,奇興在簽約前一再提高標價,兼違約將工程外判予誌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靈隱寺均被蒙在鼓裏。後來奇興拒付工程費予誌業,令工程一度停工,建築師樓又建議靈隱寺額外付款予誌業。靈隱寺前後付款達293萬元,惟斜坡修葺工程至今仍未竣工。靈隱寺現就工程爛尾向各被告索償,若涉案建築師及工程師不肯核實工程進度,索償額將高達496萬元。
案件編號:HCA257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