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招認硫酸淋主控官

男子招認硫酸淋主控官

【本報訊】外籍主控官遭兩漢在區域法院外淋潑稀釋硫酸案,6名涉案男子昨解往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指警誡下第三被告承認淋潑事主,第6被告則負責「睇水」,但並無被告在認人手續中被認出,案件將轉介高等法院審理。裁判官林嘉欣將案押後至下月27日再訊,待取得進一步法律指示,各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6名被告為姬錫康(43歲),運輸工人;鄧忠濠(28歲),無業;林偉世(20歲),侍應;周劍龍(24歲),酒樓工人;李彥南(18歲),酒樓水吧;賴國樑(36歲),回收工人。6人被控於09年10月27日,在灣仔區域法院對開行人道上,串謀意圖使葉祖耀(SimonNeilMitchell)身體嚴重受傷,而向他淋潑一杯深色的腐蝕性液體。
案件編號:ESCC6163,61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