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被判囚是寃獄,應該是所有認識這件事的人的共識,即使是共產黨的人。有些人在職責上要為此事辯護,如中共褲襠內的司法人員。我們雖然鄙視他們,但卻能理解,因為臉皮厚和黑心,正是他們能夠在紅色中國任官的原因。
在香港的保皇黨如吳康民、曾鈺成等,基本上對這件事噤若寒蟬,如同沒有發生過一樣,又如陳鑑林等也不置一詞,連電台中的保皇黨周融也在聽眾追問下承認「共產黨沒有在這件事上做對」,而被支聯會衝擊的中聯辦也不敢為劉案辯護,只能指摘支聯會的闖入。
獨有新進保皇黨梁美芬,指劉案判刑過重是因為外國領事聲援劉曉波,令中央認為劉背後有外國勢力。梁指劉案是判刑過重,即是說劉的定罪沒有問題,問題只是判得太重,但還是重得有理由,因為有外國聲援。梁教授的確要告訴我們,中國刑法中有哪一條是禁止國人或外國人聲援的?即使有這樣的一條刑法,是否應該把聲援的人繩之於法,而不是把被聲援的人加刑?因為在牢獄中的劉曉波,如何能發動外國領事聲援呢?
梁教授的說法的惡毒之處在於將重判的責任放在聲援的人,若果我們相信了,以後惟有對共產黨的罪行不發一言,因為聲援就會對被迫害的人不利了。梁教授據傳聞是教法律的,這樣對法律的詮釋的確別開生面。但很可惜,即使梁教授的說法是事實,但一個有良知的人,無論是中國人或是外國人,看到像劉曉波般被極權迫害,是沒有辦法可以保持沉默的,這是天性,正如共產黨人一定心狠手辣一樣。
李德成
公開大學電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