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管局擬要網絡商公佈表現

電管局擬要網絡商公佈表現

【本報訊】本港互聯網覆蓋率極高,但服務質素仍參差不齊。消費者委員會今年首11個月,共接獲240宗有關流動寬頻貨不對辦的投訴,相當於去年全年五倍,當中超過七成投訴涉及上網速度太慢或連線出現問題。電訊管理局計劃明年初要求網絡供應商,在網站公佈服務表現及承諾,包括上下載速度及覆蓋率等。

市民投訴速度不符

市民李先生向傳媒投訴,早前向一間電訊服務供應商購買月費180多元的無限數據用量流動寬頻計劃,服務商一直標榜下載速度每秒達7.2MB,但經個多月使用後發現實際速度只得每秒10多kb,「我連下載一張圖片都要4、5分鐘。」他形容遭服務供應商欺騙,「每個月白白畀咗百幾蚊,但就要返屋企先做到嘢。」
消委會表示,流動網絡供應商應列明提供服務的實際上下載速度,而非以理論最高可達的傳輸速度吸引顧客,消費者也應在購買流動網絡服務時,預先比較各間供應商的實際傳輸速度。電訊管理局表示,已跟所有流動網絡營辦商商討,計劃最快明年初開始,要求他們在網站公佈流動寬頻服務的服務承諾,並包括網絡覆蓋率和上下載速度,讓消費者可在選擇服務供應商時,獲得更清晰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