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人越境執法 顛倒是非稱「看不見」港警助紂為虐打壓異己

內地人越境執法 顛倒是非稱「看不見」
港警助紂為虐打壓異己

【本報訊】內地人員日前在羅湖橋越境執法,被指坐視不理的香港警方昨日顛倒是非作出還擊,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吳家聲強辯稱,當日排在前列的數名示威者站了過內地範圍,內地執法人員才展開拘捕行動;他又惡人先告狀,表明21名擬向內地投案人士在羅湖橋禁區範圍示威是違法行為,考慮檢控他們。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戲謔吳家聲是警隊「翻版袁木」,已淪為內地部門政治打壓異己的工具。
記者:蔡元貴

內地異見人士、《○八憲章》起草人劉曉波被重囚11年,21名港人三天前以憲章簽署人身份向內地公安投案,抵達羅湖橋邊境時,其中四人被內地公安拘捕。他們投訴深圳公安是越過羅湖橋中間的邊境分界線,進入港境拘捕他們。其間更有便衣人員進入港境,把一名《明報》記者推往內地範圍,連同上前援手的另一名《明報》記者一併扣留。
當日在場的香港警察被指視若無睹,助紂為虐。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吳家聲昨透過電台節目辯解,他說,跟當時前線警務人員了解過,示威者一字形排着隊向內地方向前往,排在前面的數人站了過內地範圍,內地執法人員隨即展開行動,其他示威者方才向後退,過程中看不到有內地人員越界。事件中,一名內地便衣人員越過香港邊境,拔走示威者身上的紙牌,吳家聲說,不清楚此人是誰。

《投案前一刻》
排在示威隊伍第三位的泰歷(戴圍巾者),指當時自己並未越界,但已遭便衣人員強行拉過深圳境。

另一名便衣人員越界拔走示威者的紙牌,警方稱不清楚他是誰。一名港警有意識地伸手扶着該名便衣人員。

「我哋嗰刻最需要警方」

吳家聲同時提出反擊,他說羅湖橋是邊境禁區,涉案的21人是示威者,不是過境,在橋上有所行動,又沒有禁區紙。根據《公安條例》38條,他們可能已違法,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警方正徵詢律政司意見,研究是否作出檢控。
參加投案行動的大專生黃平欣反駁,當時他們的確是準備過境投案,但當有數人突然在過境前被捕,大家想暫停行動,研究對策,並且向香港警方求助,而非刻意在禁區停留。她對警方的態度感到憤怒,「我哋幾個人被拐走咗,嗰刻最需要係香港警方嘅協助,佢哋唔止坐視不理,反而話要告我哋?」
當日被內地拘捕的曾浚瑛形容香港警方自甘墮落,「我哋喺羅湖橋只係想過關,目的同其他旅客一樣。警方借《公安條例》幫內地部門打壓香港人嘅政治訴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對於數名示威者並未持有回鄉證,曾浚瑛說,他們過關是為了投案,毋須回鄉證。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說,只要示威人士是繼續向內地方向前進,即使途中示威,很難說是犯法,「示威係憲法賦予嘅權利,除非有判例講明過境唔准示威。」吳家聲說,警方當時已警告有關人士可能牴觸《公安條例》。立法會保安事務小組副主席涂謹申則指出,警方沒有證據顯示示威者並非過境,警方也不應胡亂警告市民,「我想警告番警方唔好隨便警告人,一個人有出境自由,除非佢講明唔過境,否則你做乜警告人?」

吳家聲被指做兩次袁木

涂謹申昨晨已啟動機制,透過立法會秘書處要求委員會主席劉江華召開緊急會議,討論事件,身在海外的劉江華昨日未有回覆。涂謹申說,會促請保安局提交當時在羅湖橋拍得的片段,徹查是否有內地人員越境執法,以及香港警方有否失職。
支聯會副主席李卓人批評吳家聲「擘大眼講大話」,「咁多差人喺度,有冇可能其他人睇到,係佢哋睇唔到?」明知警員扶起的人由深圳境走過來,卻推說不知對方是誰,根本是掩飾真相,吳已淪為89年六四事件聲稱天安門廣場沒有死人的國務院發言人袁木之流,「第一日話冇人越境執法,係做第一次袁木;第二日話睇唔到有人越境執法,係做第二次袁木。」

羅湖橋投案事件爭議

─警方回應─
‧有一位警務人員看到有數位涉案人士已過界,但看不見有對方人員站過界
‧不會容許有人越境執法,有便衣人員拔走投案人士的紙牌及拉扯他們,警方不清楚他是誰
‧涉案人士不是過境旅客,進入禁區,沒有申請禁區紙。警方會徵詢律政司意見,如何跟進
‧羅湖橋是禁區,每日有數以萬計人使用,涉案人士造成不便

─示威者回應─
‧排示威隊伍第三位的泰歷相信自己並未越界
‧警方明明是有意識的扶着該名便衣,一個人從界線對面走過來,如果警方不清楚他的來歷,又怎會這樣做?
‧進入羅湖橋目的確為過境投案,但當有四人被公安越境拘捕,其餘人士需時研究對策,並非刻意在禁區停留
‧當時示威者以人龍方式前行,尚有很多空間給其他旅客行走,反而警方截停旅客造成阻礙

資料來源:警察公共關係科、示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