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指謝赫未提精神病證

中方指謝赫未提精神病證

謝赫處決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覆核他的死刑判決,指他運毒「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不同國籍的罪犯均應依法作出處理,對危害極其嚴重的毒品罪犯判死刑,有利於「震懾和預防毒品犯罪」。

「裏子可以學」

最高人民法院又指根據中國有關法律,申請做精神病鑑定,應提出被告有可能患精神病的依據,但英方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證明」謝赫有精神病和他家族成員曾患精神病,謝赫本人也「沒有提供相關材料」。
內地學者和輿論多數指西方雙重標準,常要求中國司法獨立,但當自己的公民涉案,又要中國政府干預司法,說要捍衞中國的「司法尊嚴」,部份更重提鴉片戰爭歷史。但鳳凰網也有論者指,「面子不用給,裏子可以學」,白高敦關心一個國人寫信求情,以及中國司法與反死刑國家如何接軌,都值得學習和探討。
新華社/新浪網/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