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威拿走失疑遭人據為己有

洛威拿走失疑遭人據為己有

有狗隻走失後,狗主接獲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來電告知被尋回,惟只着狗主自行跟進,最終狗主未能取回愛犬,懷疑有人將狗據為己有,已報警處理,警方循刑事調查。狗主直斥漁護署處理失當,未有即時安排接收狗隻,令人有機可乘。

讀者朱先生飼養約一歲大的洛威拿狗女「朱古力」,於11月中凌晨在西環第三街放狗時走失,他打算天亮後報失,惟早上約10時漁護署來電查問是否遺失狗隻,並提供一獸醫診所電話供他自行查問。「我打到去先知有個女人帶咗我隻狗去診所問有冇晶片,職員打電話問漁護署確認隻狗有人養,個女人就帶走咗隻狗。」
朱先生表示,該女子只留下電話給獸醫診所,及後有一名男子來電,指受該女子所託照顧其狗,惟最終狗隻再次走失。由於及後有人提供資料,其狗曾在附近一寵物店出現,他懷疑有人將狗據為己有,故報警處理。他不滿漁護署:「明知隻狗走失,又有狗主,點解唔要求獸醫診所叫個女人留低隻狗,或者要求佢將隻狗交畀漁護署?」他懷疑該女子查得狗隻植有晶片,便偷偷飼養,他質疑何以第三者可以向漁護署查問狗隻有否晶片,對狗主欠缺保障。

當局指狗主未及早報失

漁護署回覆,該署捕獲流浪貓狗,如已植入晶片,會聯絡狗主認領,無人認領則安排領養或人道毀滅。當天該署收到獸醫診所來電提供晶片號碼,翻查資料發現未有報失紀錄,即致電狗主着他聯絡獸醫診所了解情況,直至翌日晚上,該署才收到1823政府熱線轉介該報失個案。發言人表示,若有狗隻報失後被拾獲,會呼籲拾獲者將狗交到該署,該署也可安排收回動物管理中心。若此個案事主及早報失,該署可提醒獸醫診所職員提高警覺。
警方表示,經詳細了解案情後懷疑事件涉刑事成份,案件已轉交刑事調查隊跟進。
檔案編號:1128010

漁護署人員透過掃描器偵測狗隻體內晶片。

獸醫診所可代植晶片

超過5個月大的狗隻須領取牌照、植入微型晶片及接種狂犬病疫苗。漁護署發言人表示,狗主可透過該署動物管理中心、愛護動物協會及私家獸醫診所申領牌照及植入晶片,晶片內有狗隻及狗主的資料,獸醫診所備有掃描器讀取晶片號碼,但只可憑號碼向該署確認狗隻有否主人。發言人強調,只有漁護署才可讀取晶片內資料,若要更改資料,必須得到狗主同意確認。去年漁護署共收到約1,800宗求助,約有190隻貓狗被領回。若有狗隻走失,可報警或致電1823政府熱線報失。
狗隻牌照申請手續可瀏覽漁護署網頁:
http://www.afcd.gov.hk/tc_chi/quarantine/qua_awc/qua_awc_ac/qua_awc_ac_dog/qua_awc_ac_do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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