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無更新禁離境資料 過關被捕梁挺聖誕寃獄22小時

法院無更新禁離境資料 過關被捕
梁挺聖誕寃獄22小時

【本報訊】著名詠春拳教練梁挺因襲擊女友罪成判囚兩個月,上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他於前日普天同慶的聖誕節,往深圳出席詠春會議時,疑因裁判法院人員出錯,未有更新沒有離境限制的資料,累他無辜在警署通宵拘留。事件昨日鬧上東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親向梁挺致歉,並頒令將他即時釋放。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指,事件可能屬非法禁錮,事主可循民事途徑提出索償。 記者:梁瑞珮

由前日中午遭通宵扣留油麻地警署達22個半小時的梁挺,昨日精神尚算不錯,離庭時面露笑容,高舉「V」字勝利手勢。不過,他一肚怨氣,直言:「俾人屈咁……我條氣好唔順,無端端困咗我成晚,噚日仲係Christmas(聖誕節)……我會保留呢個(追究)權利!」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案件。

裁判官練錦鴻致歉

梁挺原先站在犯人欄內,其代表大律師艾勤賢要求主任裁判官練錦鴻釋放梁挺,並形容該次是令人震驚的司法不公平事件,本港司法機構不應該發生,要求將事件轉交總裁判官唐文徹查,以及取回訟費賠償。
練官向控辯雙方了解事件後,親向梁挺致歉及將他釋放,建議倘若梁挺欲提出追究,應致函總裁判主任。梁挺以英語回應:「Thankyou,Sir!」
艾勤賢庭上形容梁挺是不幸人士,道出事件始末。梁挺原牽涉一宗嚴重傷害女友案件,今年8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准予保釋候審,因梁挺需到海外教授武術,故獲法庭批准他離港至11月1日,其餘時間不准離港。
傷人案於11月11日開審,同月19日裁決,梁被裁定較輕的襲擊傷人罪成,判監兩個月。裁判官仍准梁挺保釋等候上訴,保釋條件包括現金5,000元及人事擔保5萬元,其間不得干擾證人,但沒有離港限制。
然而,疑九龍城裁判法院有人出錯,沒有更新資料紀錄,致入境處未獲通知,梁挺前日出境時便遭扣留。主控官亦認為事件有人出錯,令出境限制的條件仍然生效,對梁的遭遇表示同情。

事件或屬非法禁錮

艾勤賢庭外指,他從未見過今次事件,會致函總裁判官要求徹查誰要負責。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指,事件可能屬非法禁錮,事主可循民事途徑提出索償,並建議保安局局長及律政司跟進,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律師黃國桐認為,今次事件並不常見,明顯是人為錯誤,受影響者可循民事途徑向司法機構提出索償。

「今次真係英名盡喪」

【本報訊】2009年對詠春拳師傅梁挺來說,絕對是「行衰運」的一年。他涉嫌於今年3月,以九式狠招毒打女友而官非纏身,進出警署和法庭;又因與自立門戶的徒弟李潤添一宗詠春會徽版權官司,被判敗訴後被指未如期支付訟費,今年9月遭對方呈請要他破產,幸最終達成協議,擺脫破產厄運。

稱受精神損失

對於聖誕節無辜遭扣留,梁挺直言造成很大精神損失,在庭外勞氣地說:「我都冇坐過監,無端端畀人困咗我喺警署一日,對我好唔公平囉!」
他原定前日中午返深圳,與內地官員商談發展詠春事項,對方設宴款待,結果令他失約。他慨嘆稱:「如果我要棄保,唔會淨揸住袋書去深圳啦!」又謂事件可能令人誤會他是一個言而無信的人,「我梁挺幾十年嚟,都係一句說話就係,合約都唔使,今次真係英名盡喪!」

梁挺涉嫌於今年3月,以九式狠招毒打女友(左)而官非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