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蠻大國再下毒手劉曉波重判11年

野蠻大國再下毒手
劉曉波重判11年

【本報訊】中國異見人士、參與起草《○八憲章》的劉曉波,昨日被北京法院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重判入獄11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劉曉波妻子劉霞批評中國是「野蠻的國家、不講理的政府」,並稱丈夫已經決定提出上訴。美國等西方國家呼籲中國政府立即釋放劉曉波。法律學者則批評當局判刑過重,而且指控並無根據。

在昨日普天同慶的聖誕節,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曉波案作一審宣判。劉曉波昨晨7時許由囚車載到法院,直接進入法庭。據悉,法院開庭後,劉曉波站在法庭中央聽判,沒有機會發言,宣判過程僅歷時10分鐘。
長達12頁的判決書指出,現年53歲的劉曉波不但在去年夥同他人起草《○八憲章》,呼籲取消一黨專政,更收集300多人聯署,並在境外網站發佈;同時自2005年起在多個網站,包括《觀察》和《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發表六篇文章,誹謗煽動他人推翻中國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法院認為,劉的行為已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行重大、犯罪時間長,行為超出言論自由範疇,故需要嚴懲。
劉曉波妻子劉霞昨日獲公安批准到法院聽判,之後由公安用車接走。她表示,當法官讀出判決書時,她感到平靜,因為之前已預計丈夫會判更長的刑期。她與劉曉波短暫會面後,丈夫認為即使成功機會不大,也決定提出上訴。

「希望政府有一天自己覺悟」

對於丈夫被當局以言入罪,重判11年,劉霞批評:「中國從來不是一個它自己所宣揚的一個發達的、民主的、文明的國家,完全是一個野蠻的國家,不講理的政府!」她表示:「劉曉波希望自己是最後一個以言入罪的人,亦希望政府能有一天自己覺悟,不要再以這種莫須有的罪名傷害公民。」
美國和歐盟各國昨對判決結果反應強烈。昨日依然無法進入法院旁聽的美國駐華使館一等秘書梅儒瑞(GregoryMay)在法院外宣讀聲明,他強調美國政府關注劉曉波被判刑,認為劉和平表達訴求是人民基本權利,被判刑與保障和平表達自由的國際法規不符,促請北京當局即時將他釋放。
歐盟輪任主席國瑞典和德國總理默克爾分別發表聲明,對劉曉波被判重刑深表關注,擔心中國公民能否維持言論自由及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皮勒(NaviPillay)認為,這次劉曉波被判重刑,擔心會嚴重限制內地言論自由的空間。
流亡海外的六四前學運領袖王丹強烈抗議北京當局對劉的判刑,王丹稱會「含淚為他祝福,希望他能夠保重身體,面對苦難」。他並批評中國在經濟崛起的掩護下,統治已一步一步邁向法西斯化,各國必須警惕。

評論員:判監一年都不公平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凌兵表示,當局指控劉曉波的「罪行」,主要是撰寫反對政府的文章,並沒有涉及暴力行動,也沒有涉及直接組織或者煽動反對政府行為,在這個情況下判入獄11年,也是就已經相當接近15年的最高刑期,是判得比較重。
中大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員王友金則認為,北京法院指控證據不足,就算判監一年都不公平。他說:「6篇文章、350個字,哪一個字、哪一個段落是用武力煽動顛覆國家罪?就是沒有證據!」他又指記者、外交人員甚至家屬不准進入法庭旁聽,批評審訊不夠透明、公開。
時事評論員程翔指,北京當局以重判劉曉波扼殺民眾言論自由的做法,是一種嚴重倒退,違背對人民承諾,也與當局宣稱大國崛起相違背。不過他認為,過去類似判決都對敢言者產生寒蟬效應,但這次截然不同,早在劉未判刑前,已經有很多人站出來表示願與劉共同承擔這個罪。

劉曉波案事件簿

08年底
劉曉波起草並發起簽署《○八憲章》,該憲章原計劃同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發佈

08/12/08
被北京市公安局從家中帶走,次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

23/06/09
劉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

23/09/09
北京市公安局宣佈對劉曉波延長偵訊三個月

08/12/09
劉曉波被移交北京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11/12/09
當局正式起訴劉,罪名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證包括撰寫《○八憲章》和另外六篇文章

23/12/09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劉曉波案,並拒絕外界旁聽,聖誕日宣判

25/12/09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重判劉曉波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劉曉波對妻子表示將上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