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 豐明 八折回購雷曼票據

大新 豐明 八折回購雷曼票據

【本報訊】平安夜前夕部份雷曼投資者喜獲佳音,再獲金融機構賠償。大新及豐明銀行昨與證監會和金管局達成回購建議,將回購所有於去年8月5日起由該兩銀行銷售的雷曼定息保本票據,回購價相當於客戶最初投資本金的80%,這是監管機構首次就雷曼迷你債券以外的雷曼產品達成和解。

早前已與87%客戶和解

有別於雷曼迷債,該批雷曼票據並無抵押品,所以投資者不會進一步獲發款項。至於其他三家銷售雷曼相關投資產品的銀行,包括渣打、星展和花旗,並無參與是次回購。
大新和豐明是次回購的雷曼定息保本票據,合資格參與回購的客戶約529名,涉及投資額2.64億元,該兩銀行早前已與當中462人(佔87%)客戶和解,若他們取得的金額少於本金80%,兩銀行將向他們支付差額,使最終獲付款項與今次回購所獲看齊。補回差額文件明年1月6日發送,並於發送後30日內發放。
連同餘下未和解的67名客戶,是次回購涉及7,200萬元。大新發表公告稱,由於已在上半年度為雷曼相關產品支出預先撥備,因此回購不會對該行未來財務構成重大影響。大新是與監管機構達成迷債回購協議16間分銷行之一,涉及迷債的相關回購金額和開支約4.86億元。
證監會主席韋奕禮表示,7月22日達成的迷債回購協議中,要求分銷行採取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鼓勵分銷行處理涉及雷曼定息保本票據等其他結構性產品投資,上述的程序為客戶帶來了正面效果。
對於其他三家銷售雷曼相關投資產品的銀行並無參與回購,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表示,每家銀行銷售雷曼產品均不同,不能一概而論,這次回購界線定為08年8月5日後銷售的雷曼定息保本票據,只是由於大新、豐明兩銀行在此日起開始銷售,絕不能以此為先例,決定其他銀行的投資者獲同一方法處理。

渣打星展花旗無回購

有別於雷曼迷債,是次回購的雷曼定息保本票據,未有以年齡劃分兩個組別,所有相關產品的投資者均符合資格;蔡耀君說,主要由於這次投資產品不同,最終決定是經過證監、金管局和銀行三方磋商而得的結果。
星展發言人表示,該行銷售的雷曼相關投資產品為Constellation票據,已於07年9月停售,目前已完成檢視每個投訴個案,並已向一些不適當銷售和不符合銀行秉持最高標準的個案作賠償。
花旗發言人則表示,該行由去年6月起停售雷曼相關產品,暫未有集體和解方案,將以每個個案獨立處理。渣打發言人表示,該行去年8月雷曼兄弟評級被調低後,已停售雷曼相關產品,涉及雷曼產品的投訴亦已全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