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北京當權者才是被告 - 盧峯

蘋論:北京當權者才是被告 - 盧峯

北京當權者昨天把拘禁多時的內地異見分子、維權人士劉曉波先生帶上法庭,控告他顛覆國家政權罪。北京當權者以為,把劉曉波送上被告席,自導自演一場「法庭戲」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處罰劉先生,就可以利用個案殺一儆百,阻嚇其他人像劉曉波先生那樣不捨的追求人權自由,阻嚇其他人公開發出維權的呼聲。
可是,北京當權者錯了。昨天站在被告席的不是劉曉波,不是維權人士,而是北京當權者自己,而是中共領導層自己。他們才應當為本身的罪行、違法行為承擔責任。
第一項罪行是無理阻撓劉曉波的妻子跟劉曉波會面。從一年前被捕後,劉曉波的妻子劉霞一直未能跟丈夫會面,一直無法跟丈夫說句話,只能透過辯護律師互通訊息及問候。
到昨天劉曉波的案子開審,劉霞身為妻子,作為跟劉先生關係最密切的人,理應有權到法庭跟丈夫見見面,理應有權坐在旁聽席了解案情。誰知道北京當權者居然以不成理由的理由把劉霞軟禁在家,不讓她離家半步,不讓她到法庭跟整年不見的丈夫會面。這種肆意剝奪家人旁聽權利的做法,這種硬生生阻隔夫婦會面的做法根本是濫用權力,是侵權行為,是嚴重罪行。
第二項罪行是黑箱作業,秘密審訊。司法公義除了程序恰當公平外,也需要是看得見的公平,也需要讓公眾看得到。昨天劉曉波案的審訊過程卻完全不符合有關要求。家屬、朋友絕大部份被拒諸門外,一般公眾連接近法院也不可能;想採訪案情的傳媒則被擋在三十米以外的採訪區,無法直接報道案件審訊的過程。關注案件及中國人權狀況的國際組織成員、外國駐華使館人員同樣無法進入法院範圍。換言之,除了北京當權者欽點的極少數人有機會旁聽案件詳情外,絕大部份人被蒙在鼓裏。這種漠視司法程序公正性,大搞秘密審訊的做法怎能不是罪呢?
北京當權者第三項也是最關鍵的一條罪狀就是違反憲法,無理剝奪包括劉曉波在內的中國人的基本人權與自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公民享有各項基本人權自由如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等。劉曉波先生起草《零八憲章》要求中國政府改善人權,邀請社會各界參與聯署不過是行使中國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不過是體現國際人權公約確認的基本權利而已,本身既合法又合憲,根本沒有任何理由被追究。而且,劉先生在起草、聯署的過程中都採取理性和平的方式,沒有任何暴力成份或破壞活動,沒有對社會治安造成威脅。只是,北京當權者根本容不下這些合憲合法的行為,去年底悍然拘捕劉先生,昨天則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劉曉波。這種無視憲法、無視公民權利及自由的做法才應該被追究,才應當被拿到法庭上治罪。
據說,劉曉波案將在明天宣判。我們不知道選擇在聖誕節宣判是不是要借節日氣氛淡化國際社會的反應。我們知道的是,真正有罪的不是劉曉波,而是北京當權者!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