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囤地土地閒置兩年將沒收

針對囤地
土地閒置兩年將沒收

針對地產商囤積土地其中一個原因,是政府未能如期交地,國土部終出第一招,要求9個省市於明年1月底前,處理18宗閒置土地,國土部下令,閒置滿一年的土地,按照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徵收土地閒置費,滿2年者要依法收回土地。

下令9省市下月前處理

該18幅閒置土地佔地225.99公頃,其中一幅是華潤置地發展(北京)佔地20.15公頃地皮。國土部先選擇向9省市開刀,包括北京、上海、浙江、山東、福建、湖南、廣西、吉林及寧夏,因當地樓價確實高。18宗閒置土地,其中11宗滿1年未滿2年,滿2年者有7宗,因企業本身有問題者佔5宗,政府遷拆未及時佔5宗,城市規劃調整佔5宗,餘下的為其他原因。
國土部對該18幅閒置土地進行徹底分析,並要求相關省市政府在處理過程要公開。有內地地產商指,國土部是讓公眾力量給相關者壓力,但目前很多規則未能配合收地,如拆遷法例,中央亦要加快處理。
其實,國土部先處理的18宗閒置,只佔全國閒置土地比例極少。目前全國閒置土地約1萬公頃。
另財政部公佈,規定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轉讓,需按差額繳納營業稅,逾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轉讓免徵營業稅。但對非普通住宅(面積超過120平方米住宅),不足5年轉讓仍需全額徵收營業稅,逾5年則可按照差額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