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程證兩簽注有效日期不同入境處出錯內地孕婦寃獄

雙程證兩簽注有效日期不同
入境處出錯內地孕婦寃獄

【本報訊】內地孕婦吳太持有兩個雙程證簽注、最新一個有效期至明年2月。她上月中來港探親,入境處職員採用了較舊的簽注給她計算及簽發留港日期。結果她本可留港90天,變成只能逗留23天。吳太當時沒有察覺,直至日前因出血到醫院求診,護士發現她逾期居留。吳太無辜被警察「落孖葉」、關柙兩天,直至入境處證實出問題才獲釋。吳太要求入境處道歉賠償。 記者:雷子樂

「羈留室裏面好恐怖、冷冰冰,好驚,當時好擔心BB會有事!」憶起坐了兩天寃獄,24歲的吳太猶有餘悸,不時拭淚。吳太的通行證上有兩個分別8月及11月發出的雙程證90日內多次往返探親簽注。最新的一個簽注11月19日發出,有效期至明年2月18日。

扣手銬押往警署

懷孕3個月的吳太11月21日來港,本以為可自當天起留港90天,直至明年2月。不過,入境處職員當時根據吳太的舊簽注計算留港日期,在印章上簽上她只可留港23天,即直至12月13日。吳太當時沒有察覺,直至12月20日凌晨因出血到廣華醫院求醫,護士發現她「逾期居留」報警處理。醫生建議吳太入院,但因負擔不了3,000元的費用,職員當時還叫她不要住院。
警察到場後,先將她關在羈留病房,同日下午將她扣上手銬送到尖沙嘴警署羈押。吳太的丈夫認為警方、入境處出錯,幾經轉折,翌日才成功向警方索取妻子的證件副本,找入境處理論,後來入境處承認或者有錯,吳太輾轉被押送至屯門入境處扣留中心,最終獲釋。

望入境處長道歉

吳太說羈留期間,進食時多次嘔吐,吳先生不滿多個政府部門均沒公平對待她的妻子,「如果BB喺入面有乜事,你話邊個負責?咁大張證寫明可以留90日,點解咁都會出錯?」他要求入境事務處處長白韞六道歉,並賠償5,000元的住院、交通費等損失。入境處就事件對吳太產生不便致歉。至於事件是否涉及疏忽,處方將按既定程序作內部調查。

公安未註銷舊簽注引發不幸

【本報訊】無辜被當逾期居留遭羈押兩天的內地孕婦吳太,因手持兩個有效的雙程證簽注,引發今次不幸事件。香港入境事務主任協會主席李學廉指出,根據一般的做法,內地人如在通行證上有兩個簽注,內地公安部門一般會先註銷舊有的簽注。他認為今次事件是因同時出現多個誤會所引起。
吳太手持最新的雙程證簽注,有效期由今年11月19日至明年2月18日,上一個簽注則在8月中發出。要留意的是,簽注的有效行使日期,與持有人可逗留香港的日子有分別。根據簽注,內地人可以在指定的3個月內,任何一天來港,並由該天計起,可留港90天。
根據吳太的個案,她在8月取得較舊的簽注,9月15日才首次行使,理論上,舊簽注的有效期是可延至12月14日。吳太返內地後,於11月21日再次訪港,當時舊簽注仍然有效。入境處人員可能基於想令她「用盡」兩個簽注留港這因素,以舊簽注給她計算留港日期,但又沒向吳太提及,當事人又沒察覺,結果釀成今次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