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用現金購物,商舖可能以紙幣被毀或塗污為由,拒絕接受。市民或質疑商舖拒絕交易是否有理,更擔心貨幣可能失效,蒙受損失。
金融管理局指法例禁止任何人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而財產包括金錢。交易雙方有權選擇是否接受有關紙幣或硬幣,為免爭拗,手持不完整貨幣的市民最好到銀行要求更換。如持有被塗污或破損鈔票,可要求相關發鈔銀行更換,而破損硬幣可向滙豐銀行更換。
檔案編號:112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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