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妻案夫提堂

涉殺妻案夫提堂

【本報訊】涉嫌在屯門湖景邨住所以鐵鎚扑死妻子的五旬漢,日前自行到警署投案後,昨被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控以一項謀殺罪名。被告右手纏繃帶,左手持枴杖,由兩名庭警押解到犯人欄應訊。裁判官施萬德見被告步履不穩,特准他坐下。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待警方調查及進行認人手續。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再訊,被告交由警方看管。被告李官發(58歲)被控於本月13日,在屯門湖景邨湖暉樓住所,謀殺女子黃惠珍(39歲)。律師表示,被告不反對押後,亦沒有任何申請。
案件編號:TMCC45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