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 港陸案4人罰近億方正案6人全脫罪

內幕交易 港陸案4人罰近億
方正案6人全脫罪

【本報訊】內幕交易審裁處就兩宗內幕交易個案向財政司司長呈交報告,其中4名涉及港陸國際(715,現稱和記港陸)股份內幕交易的涉案人合共被判罰款9199萬元;但另一宗方正控股(418)案6名涉案人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內幕交易審裁處指出,完成上述兩宗聆訊後,已沒有尚待處理的個案。日後市場的失當行為,審裁處已接手內幕交易審裁處的工作,負責處理在03年4月後發生的市場失當行為個案,包括內幕交易。這即表示內幕交易審裁處的歷史任務已完成。

內幕交易審裁處任務完結

內幕交易審裁處早前已裁定,港陸案4名涉案人士曾進行內幕交易,昨日公佈判罰內容,其中判處和黃(013)旗下和記電子商貿前行政總裁謝國輝半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經理,並須繳付研訊費用44.14萬元。其餘謝氏3名友人,吳潔盈被判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經理半年,並須繳付內幕交易中所獲利潤的2036.7萬元及研訊費用44.14萬元;莊慧利及莊彬彬各被判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經理3個月,並須分別繳付內幕交易中獲利的2556萬元及4429.69萬元,以及研訊費各44.14萬元。
案情指上述人士於2000年2至3月間,即港陸宣佈變身科網股而停牌前,預早知悉交易而買入港陸股份,再等交易公佈股價大升而沽貨獲利。

《罪成》
和記電子商貿前行政總裁謝國輝,半年內禁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經理。 資料圖片

方正案未能確立內幕交易

至於方正案,6名涉案者包括該公司前主席張旋龍、其胞弟張小龍及姨仔諸念祖、葉嘉揚及其旗下北京北大方正集團公司,以及SuperHighwayLimited。審裁處報告指,未能確立他們曾進行內幕交易。案情指01年8月27日方正發出盈警,指中期業績將出現大幅虧損,調查集中是否有人預先知悉該消息,而預先沽貨避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