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讀者看了《從頭來過》一文後寫信給我:「周迅換男朋友像換衣服,對待愛情一點也不嚴肅。」
這是個有趣的話題,對待衣服,我們總是比較誠實,喜歡就穿,不喜歡就換。可是離開一個曾經愛過已經不愛的人,卻很難令旁人相信當事人的誠實。
所謂嚴肅的愛情態度,指的大約是努力維繫兩個人關係的態度。對待愛情,傳統價值觀以長度論英雄,一個人一旦跟另一個人相愛了,唯一要做的那件事就是在一起,直到死亡把他們分開。如果過程中兩個人的要求與希望發生了改變,就左一句不嚴肅右一句不道德把他們「摑醒」。愛情被偷換概念變成關係,在關係中,愛情卻往往被忽略不計。
愛情本來是簡單的,所謂愛情,就是一個人跟另一個人相愛,再也沒有別的內涵了。我一直弄不明白,如果離開一個不愛的人是不嚴肅,那麼不再相愛的兩個人在一起算不算不道德?
35歲的周迅最了不起的地方是她一直保持着純粹地談戀愛的激情,愛了就愛,不愛就走,任何時候都敢從頭來過,任性而無畏,一如十五歲,甚至十三歲的少女。也許,真正的愛情本來就該是這樣的。我們一直把許多與愛情無關的東西強行加諸給愛情,比如責任,比如道義。我們忘記了,愛情,它發生在兩個原本毫無關係的人之間,他們合二為一的唯一原因,只能是相愛而已。當你為了別的原因跟另一個人在一起,那已經不是愛情,至少,不是純粹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