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蝕40萬 慎炒倫敦金

1個月蝕40萬 慎炒倫敦金

【本報訊】金價屢創新高,吸引不少港人短線炒賣倫敦金;但消委會提醒投資者小心貪字得個貧,該會今年首10個月接獲5宗倫敦金買賣投訴,不滿投資公司不良銷售手法及營業代表的操守,涉及金額達69萬元,其中涉款最大一宗一個月內被蝕光40萬元。
涉款最大一宗個案的投訴人接獲投資公司職員電話,指可提供買賣倫敦金服務,聲稱金價飛升,投資倫敦金可獲巨利。投訴人最終在該公司開設戶口,並簽署第三者授權書,將40萬元交由該公司代為買賣,結果一個月內蝕光40萬元投資金額。

簽下授權書追討困難

本港倫敦金買賣由金銀業貿易場根據其守則約束認可行員的操守,毋須持有證監會的牌照。消委會接獲的投訴全涉及非金銀業貿易場認可的行員,投資者與對方發生交易糾紛,甚至簽下授權書,貿易場無權過問,追討困難。
該等投資公司不良銷售手法多是致電投資者,詢問投資目標或經驗,獲信任後聲稱投資有保證回報,成功游說開立戶口,代客進行頻密買賣,有些一日超過30次,違反投訴人要求每日只進行一至兩次買賣的指令,最終損失全部投資。有客戶代表更要求投訴人提供其買賣本地倫敦金戶口的網上登入名稱或密碼,藉詞方便替客戶作經常買賣,以便賺取更多佣金。
消委會提醒投資者,切勿輕信電話推介的「投資機會」及倉卒簽署授權書,應了解獲授權者的身份及授權書內的授權範圍,更不要向第三者透露網上交易用戶名稱及密碼。